驾照、车辆怎样检审
1.驾驶证定期审验须由持证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到所属辖区交警大队车管组、车管分所办理。逾期年审到市交管局违例办办理。按规定需体检的(两年一审免体检除外)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定期审验按驾驶证有效期起始月份对应进行,可提前一个月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需换驾驶证的,可提前在三个月内办理审验。
3.对在内地因故不能返回接受审验,需申请委托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代审的,应填写委托审验表,由市交管局违例办审批受理。违章、发生事故未处理的不得申请委托审验。
4.驾驶员申请办理定期审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一年一审的驾驶员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违章、肇事后不接受处理或处理尚未结束的。
(3)驾驶证、身份证等材料不齐全的。
5.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并领取我市车管所签发的驾驶证的审验,凭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定期审验表到市交管局违例办办理。暂住证期满或无暂住证的异地驾驶员的驾驶证,不予办理审验。
6.应当每年一次审验,超期不满三个月审验的,经批评教育后,可予以办理;超期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须考试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超期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须考试交通法规、相关知识及道路驾驶考试。
7.应当每两年一次审验,超期不满六个月审验的,经批评教育后可予以办理;超期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须考试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超期一年不满二年的,须考试交通法规及道路驾驶考试。连续两次不办理审验的注销驾驶证。
8.交管部门及车管部门在办理暂住人口驾驶证年审时,应查验流动人口计生证明,对常住人口不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拒交计划生育费或罚款的,不予办理驾驶证审验。
9.对发生交通肇事、初学、增学驾驶员、转入驾驶员、多次违例(一年内五次以上冲红灯或累计十次以上交通违章)的驾驶员、客运车辆驾驶员和患有影响安全行车疾病的驾驶员要进行驾驶员适应性体能检测。 机动车检验的具体要求 1.所有车辆均需上检测线检测。对未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或者未有计算机联网检测数据车辆,一律不办理年检合格签章手续。
2.客运车辆“大三小六”每季度检验一次,检验车辆均需去市车管所指定的龙珠检测站进行检测。
3.在用机动车辆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必须到市车管所办理改装审批手续。
4.根据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规定,在用车辆不准再进行密封车厢的改装,市车管所不再受理在用车辆改装密封车厢的审批。
5.已办理注册登记卧铺客车车顶不得设置行李架。
6.对未经市车管所审批、已超过审批有效期或不按规定喷涂的车身广告,责令恢复车辆注册登记原貌。对各类货车、大客车及营运性小汽车车门不按规定喷涂单位、部门全称的,以及各类货车、挂车、油罐车、工程车(包括汽车吊车)尾部不按规定喷涂车牌号的一律不予办理年检。对不按规定,在车窗两侧贴反光遮阳膜的必须坚决拆除,否则,不予办理年检。
7.凡未采取整改措施,卧铺布置仍为“2+1”或“2+2”形式的违规卧铺客车不予办理年检。
8.凡9座以上客车或者运载危险品车辆必须配备、安装灭火器,未安装或失效的,不予办理年检。
9.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年检时将核对发动机和车架拓印,对拓印不符或者有嫌疑的,可扣留车辆,移交刑侦部门查处。
10.对未按规定参加临时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栏板货车、大型厢式货车、大型栏板全挂车、大型厢式全挂车、大型栏板半挂车、大型厢式半挂车和30座以上(含30座)大型客车不予办理年检手续。
11.经检验合格车辆,发给全国统一《机动车定期检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由车管部门按规定填写,不得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