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突然急刹,后车来不及追尾,前车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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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追尾是很常见的一个类别,一般来说追尾都是后车全责的,但有些时候司机会觉得不是很服气,明明是前车突然急刹,来不及刹车才导致的追尾,为什么后车全责呢?
其实在交通法规定中,没有说不允许急刹,而且急刹大多数是为了安全才执行的操作,反而后车和前车是有相应的要求要保持安全车距的,在这种规定下交警过来判定事故责任,都会判定给后车,因为所谓的安全车距,就是即便前车急刹停下,后车也有足够的距离刹停并且不产生碰撞。
如果碰上了那么在没有其他意外发生的情况下,只是单纯的正常行车,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二是后车没有及时刹车,可能是驾驶员分神了,也可能是驾驶员判断失误。
那么有没有追尾的情况是前车负责呢?当然是有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前车的刹车灯故障而形成的追尾事故,前车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后车因为判断前车车速失误,负主要责任;
3.前车违章变道在先,包括压线、加塞等等情况,在前车未完成变道动作而发生的追尾事故,由前车负全责。
对于以上可能存在争议的追尾事故责任判定,除了当事人和目击者的口述,行车记录仪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因此建议司机朋友还是可以选择加装行车记录仪,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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