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仍是湖南“高速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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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集中在晚上,5年以下驾龄“惹事”最多,肇事者年龄逐渐年轻化。8月11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对外通报今年上半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2009年1-7月,省管高速公路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261起(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1013起,较去年减少283起)、死152人、伤485人、直接经济损失1159.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4项指数全面下降。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相对平稳。
超速仍是高速杀手 无证驾驶引发事故剧增
从2009年1-7月事故发生的形态来看,尾随相撞事故仍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共发生尾随相撞交通事故103起,占事故总数的39.46%。在所有的事故中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装载、违法上路、行人违法、违法变更车道、操作不当以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因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44起、占事故总数的17.67%;因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41起占事故总数的16.47%。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仍是“高速杀手”。
09年上半年,因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7起,死7人,分别占总数的2.81%、4.96%;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且无证驾驶引发事故后果严重,事故起数与死伤人数之比为1:1.29,远高于其他事故后果比例。
5年以下驾龄“惹事”多警惕 肇事年龄年轻化
从驾龄来看,5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事故最多,共发生交通事故89起,死亡43人,伤14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0.09%,36.13%,32.30%。
从驾驶人年龄来看,26-30岁年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事故最多,共发生交通事故54起。“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发生事故最多的年龄段为31-35岁,而现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年龄逐渐年轻化,这个现象应该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关注和警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法制科科长文佳旺介绍。
据交警分析,肇事年龄年轻化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26-45岁年龄的驾驶人普遍家庭负担较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者,压力较大,容易疲劳,易发生事故;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机动车的迅猛增长,现在20岁到30岁的年轻人成为考驾照的主力军,学车一族越来越年轻化、学生化,由于新手缺乏经验,在高速上很容易出事;另外一个就是,现在很多年轻学员拿了驾驶证,却没有能力买车,甚至从来没有开过车,或者很少驾车,成为名副其实的“本本一族”,这种人一旦上高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成为不容忽视的“事故增长点”。
事故发生集中在晚上 高发时段有改变
高速公路夜间事故发生率明显高于白天,且后果严重。09年1月至7月,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5时至8时、20时至23时、23时至2时是事故高发时段,在这三个时段内发生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远高于其他时间段。
邵阳、长沙、衡阳、岳阳四市驾驶人事故最多
据高速交警部门统计,本省籍肇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较多的地市依次是邵阳、长沙、衡阳、岳阳。其中邵阳籍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21起,死亡8人,伤62人,分别占本省籍事故总数的25.93%,21.62%,33.33%;长沙籍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13起,死亡3人,伤22人,分别占本省籍事故总数的16.05%,8.11%,11.83%;衡阳籍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9起,死亡6人,伤23人,分别占本省籍事故总数的11.11%,16.22%,12.37%;岳阳籍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9起,死亡2人,伤17人,分别占本省籍事故总数的11.11%,5.41%,9.14%。
2009年1-7月,省管高速公路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261起(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1013起,较去年减少283起)、死152人、伤485人、直接经济损失1159.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4项指数全面下降。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相对平稳。
超速仍是高速杀手 无证驾驶引发事故剧增
从2009年1-7月事故发生的形态来看,尾随相撞事故仍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共发生尾随相撞交通事故103起,占事故总数的39.46%。在所有的事故中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装载、违法上路、行人违法、违法变更车道、操作不当以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因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44起、占事故总数的17.67%;因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41起占事故总数的16.47%。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仍是“高速杀手”。
09年上半年,因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7起,死7人,分别占总数的2.81%、4.96%;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且无证驾驶引发事故后果严重,事故起数与死伤人数之比为1:1.29,远高于其他事故后果比例。
5年以下驾龄“惹事”多警惕 肇事年龄年轻化
从驾龄来看,5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事故最多,共发生交通事故89起,死亡43人,伤14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0.09%,36.13%,32.30%。
从驾驶人年龄来看,26-30岁年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事故最多,共发生交通事故54起。“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发生事故最多的年龄段为31-35岁,而现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年龄逐渐年轻化,这个现象应该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关注和警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法制科科长文佳旺介绍。
据交警分析,肇事年龄年轻化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26-45岁年龄的驾驶人普遍家庭负担较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者,压力较大,容易疲劳,易发生事故;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机动车的迅猛增长,现在20岁到30岁的年轻人成为考驾照的主力军,学车一族越来越年轻化、学生化,由于新手缺乏经验,在高速上很容易出事;另外一个就是,现在很多年轻学员拿了驾驶证,却没有能力买车,甚至从来没有开过车,或者很少驾车,成为名副其实的“本本一族”,这种人一旦上高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成为不容忽视的“事故增长点”。
事故发生集中在晚上 高发时段有改变
高速公路夜间事故发生率明显高于白天,且后果严重。09年1月至7月,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5时至8时、20时至23时、23时至2时是事故高发时段,在这三个时段内发生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远高于其他时间段。
邵阳、长沙、衡阳、岳阳四市驾驶人事故最多
据高速交警部门统计,本省籍肇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较多的地市依次是邵阳、长沙、衡阳、岳阳。其中邵阳籍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21起,死亡8人,伤62人,分别占本省籍事故总数的25.93%,21.62%,33.33%;长沙籍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13起,死亡3人,伤22人,分别占本省籍事故总数的16.05%,8.11%,11.83%;衡阳籍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9起,死亡6人,伤23人,分别占本省籍事故总数的11.11%,16.22%,12.37%;岳阳籍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9起,死亡2人,伤17人,分别占本省籍事故总数的11.11%,5.4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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