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理论考不过要付驾校损失费
交了学费,与驾校签署学车合同后,市民尹庆阳才被告知,还必须签一个《承诺书》,即如果报名后一月内不能通过理论考试,他将每月补交驾校600元“报开学名额损失费”,否则驾校不予向车管所报名。这让尹庆阳非常不解,理论考试不过关为何必须向驾校交钱?要签《承诺书》为何不事先说明?他拒绝签字。昨日中午,尹庆阳再次来到位于机场路近都段的蜀安驾校报名点,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报名费用。
市民:
理论考不过 要付驾校损失费
25 岁的尹庆阳在机场路附近上班。4年前,因违章驾驶被相关部门吊销了驾驶执照。今年,尹庆阳决定重读驾校再次参考。8月23日上午,他来到位于机场路近都段的蜀安驾校报名点。“我交了2600元费用,和驾校签了学车合同,就在我要走的时候,才给我说,要再签个《承诺书》。”尹庆阳称,在咨询过程中,对方只说明学车80个学时,可根据他的时间来安排学车时间,但只字未提《承诺书》一事。
只见《承诺书》上写明:“我向蜀安驾校承诺,只要车管所正式受理我报名后,我一定服从学校的安排当月参加科目一考试,并合格。如逾期未考或考试不合格,我愿意每月补交驾校报开学名额损失费600元,直至科目一考试合格当月为止。”这被尹庆阳称为“霸王条款”,他拒绝签字。尹庆阳说,报名点工作人员态度坚决地告诉他说,每个学员都签了的,不签就不给他向车管所报名。
对方为此争执不下,尹庆阳当即要求驾校方全额退还报名费用,驾校方拒绝,称要按照签署的《四川省蜀安驾校学员学车合同书》办理:即如果乙方(指尹庆阳)在甲方(驾校)报开学后退费,除扣除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外,甲方按15%收取乙方违约金。当日,双方不欢而散。
成都商报记者电话咨询了蜀安驾校位于大石西路的一处报名点,损失费的金额发生变化,对方称“要补交1000元”。
驾校:
此举是对学员诚信的约束
昨日中午,尹庆阳再次来到驾校报名点,协商解决此事。一名杨姓负责人表示:“收钱不是目的,只是为了刺激学员在报名后,准时守信的参加考试,这是一个双方诚信上的约束。”杨说,今年5月,为提高驾校的培训质量,省上相关部门决定,驾校考试按“一车七人、科目一考试合格一个增补一位新学员考试”的新规来实施后,出现了一个问题,有的学员要求考试,驾校为其向车管所报名,他却不来参加考试,这就一直占用着这个考试名额,影响那些排队等候科目一考试的驾校学员,以致没有相应名额参考。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蜀安驾校出台了《承诺书》这一内部规定。
杨称,签署《承诺书》后,在报名前,驾校工作人员会专门打电话给学员,询问是否准备好参加科目一考试,得到对方准确答复后,才会报名,“如果学员没有准备好,我们会为其安排以后报名考试。”在向车管所报名参考后,一个月内能参加四次科目一考试,一般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我们从8月20日之后开始实行《承诺书》制度,至今还未满一月,而损失费的金额,我们一律规定为600元。”目前,尹庆阳和驾校双方还在就解决办法进一步协商。
针对这一情况,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本市其他几家驾校。四川省长征驾校总校报名咨询点、四川省振中驾校报名咨询点负责人称,可以不用签署任何承诺书或者保证书,驾校和学员达成互相信任,由学员自己去车管所交纳补考费用。胜威驾校工作人员表示,会签署学车合同,不会有附属的保证书和承诺书。科目一可以补考一次,补考没过,学员要交给驾校350元补考费,由驾校帮考生报名考试。成都市车管所规定的科目一补考费是280元,对于这多出来的70元,驾校方表示是校方代办手续和接送考生的费用。
律师:
驾校应提前告知《承诺书》内容
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蒲虎表示,学员与驾校签订合同后,驾校要求学员再签署《承诺书》的做法,学员可以拒绝。因为,驾校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原合同的变更,而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达成合意才有效,不是驾校一方说了算。尽管驾校认为这种做法是出于对学员参考的约束,或者还可以事先与学员电话协商报名参考时间,但仍然违反原合同的约定,损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公平的做法是驾校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告知学员这一情况,让学员有充分的选择权,而不是事后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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