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车考试流程
考试科目的设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科目的顺序按照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称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合格后,再进行后科目的考试。
驾考相关事宜及流程
(1)对申请考试人员的要求
1、申请考试人员参加每一科目的考试,须按考试科目的顺序依次进行,逐科办理约考手续: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称科目四)。
2、按照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学科咨询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申请考试人员必须经过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相关知识等交通安全教育(俗称“学科培训(咨询)”),并取得合格成绩,凭各级“宣教中心”签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准考凭证”,方可到车辆管理部门预约考试。
(2)预约考试的程序
1、约考科目一:申请考试人员凭身份证件和“宣教中心”签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准考凭证”到申请驾驶证的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市车辆管理所予以安排考试。
2、约考科目二:申请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学习驾驶证及教练员证、教练车行驶证到申请驾驶证的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市车辆所予以安排考试。
3、约考科目三:申请考试人凭身份证、学习驾驶证、计时培训期满通知书、教练员证、教练车行驶证到申请驾驶证的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并填写《道路考试情况登记表》。市车辆管理所将学员科目三准考证和计时培训期满通知书及《道路考试情况登记表》一并封档,贴上“长途训练证”,标明教练车号、长途训练牌号、教练员姓名和学员姓名、长途训练地点后交教练员自带,参加学习驾驶员长途训练和科目三考试。
4、约考科目四:申请考试人员凭身份证件和“宣教中心”签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准考凭证”到申请驾驶证的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市车辆管理所予以安排考试。
(3)学习驾驶员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后,由市车辆管理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400 092 9988
- 好教练网学车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