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学车撞人“师傅”救人肇事
昨日,因无证驾驶肇事被东莞寮步交警大队行政拘留15天的林某春在“班房”里面壁思过,林某春还须赔付被撞伤孩子的医疗费。林某春在自己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教老乡李某开车,结果练习途中“师徒”两人分别交通肇事,同时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
上周末,来自四川南充市的林某春(男,26岁)闲来无事,一时兴起在寮步镇塘唇村华悦商贸城路段教老乡李某(男,26岁)练习驾驶技术,摸过方向盘没几次初次上路的李某,在“师傅”林某春带领下驾驶小客车行驶至寮步华悦商贸城附近,车头与一名正在草地玩耍的小孩发生碰撞,小孩当场受伤撞倒在地。李某听到受伤小孩母亲的惊叫声才赶紧刹车,惊慌失措的双方经过协商后意欲“私了”。
眼见学车撞人肇事,面对被撞孩子,林、李两人都很着急,情急中在四周找不到车的情况下,两人决定再次冒险驾驶肇事车辆护送小孩入院。于是李某与小孩母亲抱着受伤小孩坐上了肇事车,这次改由“师傅”林某春驾驶。
意外再次发生,由于车速较快,林某春驾驶的小客车行至莞樟路寮步金凯悦红绿灯路段变道行驶时,车头与同车道前方两车连环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寮步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因林、李两人涉嫌无证驾驶,被办案民警带回寮步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
寮步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调查发现,林某春和李某两人都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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