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人搬迁新区如何保证无一人权益受损
今年3月,刚刚履新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现在大约有2.6亿农民工,使他们中有愿望的人逐步融入城市,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有就业支撑,有服务保障。而且城镇化也不能靠摊大饼,还是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地推进。还要注意防止城市病,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尤为重要的是,新型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
“虽然关于新型城镇化目前还没有标准定义,但是结合中央领导表述,我们大致可以梳理出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内涵和特征。”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中国公共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占斌说。
在2012年9月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推进城镇化建设研讨班上,张占斌是主讲专家之一。
张占斌认为,新型城镇化应该包含几层涵义。首先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要协调互动;其次是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也要相协调,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三是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的城市格局,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此外,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包容性、和谐式城镇,体现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总结说,新型城镇化就是以农村人口迁移到城镇、从农民转换市民为核心,把传统、封闭的乡村社会转变成国际化、现代化的城市社会。
长期研究新型城镇化问题的倪鹏飞认为,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在中国这样一个疆域大国、人口大国,资源分布极端不均的环境下要推进城镇化,势必会产生一些问题。
“包括过度聚集的问题、过快增长的问题、失衡发展的问题。城镇化就是要把乡村中国转变为城市中国,那么我们的治理方式肯定也要发生变化,需要通过法制来调整新的社会关系,这就会涉及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倪鹏飞说。
张占斌则说得更加具体:“一些地方存在过度投资、盲目建‘新城’的问题,一些地方债务风险过大,一些特大城市人口过于聚集,一些地区在实施城镇化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对,导致农民‘被上楼’等问题。这就需要以法治原则处理经济、社会、法律之间不协调和系统失衡问题。”
针对目前新型城镇化发展状态,《法制日报》记者选取全国十余个地区,深入实地采访调研,并邀请权威专家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聚焦“新型城镇化”系列报道之一 文/图本报记者赵丽
曾经的家,如今的一片废墟。
面对这样的反差,站在一片泥泞黄土砖瓦之上的郭大爷没有伤楚,反而是更多的憧憬。
“我现在租住在别人家,就等新区的房子装修好,我和老伴就能住在新房里了。”年逾七十的郭大爷是山西省孝义市梧桐镇中王屯村村民,他口中的“新区”就是梧桐镇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为村民“进城”筹建的梧桐新区。
20个村超过3万人,弃村进“新区”。这是在孝义市目前已经完成60%城镇化的背景之下,梧桐镇在过去一年以及未来即将完成的浩大工程。
据了解,孝义是目前山西唯一一个全国百强县。2012年,山西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孝义已超过60%。到2015年,山西城镇化率要达到55%;孝义的目标是突破75%,力争达到80%。
但在追求新型城镇化的时代语境下,城镇化不只需要数字上的繁荣了。
在这样一个经济并不算发达的城市,如何完成60%的城镇化率?在这一过程中,又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法制日报》记者深入梧桐镇田间地头进行了走访调查。
60%:
“被逼出来”的城镇化
“半天下来,窗台上就是厚厚的一层黄土”;
“原来的村子真是没法住,十多个化工厂把我们村围得死死的,污染太严重了,空气里到处都是粉尘和氨臭味,人家开玩笑说,一只白鸽从我们这飞过,立刻就变成了乌鸦”;
“以往的冬天,各家都是烧土锅炉,一冬天能花好几千,家里还不暖和,人人的指甲缝里都是煤灰面子”;
“当时有句笑话,说梧桐镇的‘烟囱比树多’”;
“搬迁之前,村村都有小学,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少得可怜,有的一个班级只有四五个孩子,教学质量根本无法保证”;
……
对于过去旧村的生活,目前已搬到梧桐新区的中王屯村民有说不完的话。
从孝义市驱车前往梧桐新区,十几分钟后,一片砖红色的住宅楼进入视野。区别于传统的小区,这里的楼房排列独特,每个小片区独成一体,围成一个院子形状,在中心空地上一吆喝,四周6层小楼内的居民都能够听到。
“这现代化的住宅区,就是要刻意营造中国乡村的居住模式。”中王屯村党支部书记任立斌对记者说,为了解决农民上楼却不适应城市生活的问题,梧桐新区在规划之初,就力求结合当地农村的传统习惯,为乡邻交流提供便利。梧桐新区按照坊院式结构设计建设,20个整村迁入的村庄各自独立为一个小社区,每4村为一坊,共享一个地下车库,每两坊之间有一条商业街。这样一来,串门、走亲戚都很方便,使得刚刚进城的村民能够迅速适应现代化小区的生活方式。
孝义市梧桐镇党委书记苏光旭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梧桐新区是孝义市特色城镇化“1420”工程的标志性工程,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新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三集中”原则,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新区位于城市规划区,占地1500亩,总投资35亿元,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可安置梧桐镇全部20个村3万余村民。
“人的城镇化是目前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我们看来,新型城镇化的意义就在于让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是生活方式上的改变甚至是革命。”苏光旭告诉记者,在这一过程中,切实保证农民合法权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在苏光旭看来,在这一层面,梧桐镇有着“天然”的优势。
“首先,在2012年以前,梧桐镇80%的村民已经成为产业工人,也就是说已经从土地中完全解放了出来。”苏光旭认为,这样就解决了很多其他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问题。
“可以说,土地是一些地区的农民唯一生存依赖,土地权益也就成为农民最割舍不下的东西,那么在城镇化过程中围绕土地权益必然会发生林林总总的问题。”苏光旭说,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上世纪90年代起,孝义市的乡镇焦化企业迅猛发展起来,它们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污染。2006年,孝义市收到了环保部发放的区域限批的全国首张环保“黄牌”,而梧桐镇正是一个污染重灾区。
“由于污染,土地的利用率在逐步下降,同时,在当时梧桐镇的村庄中已经形成了村厂交叉的局面,甚至有村屋和焦化企业一墙之隔的局面。再加上扬尘等造成的村民居住环境水平恶劣,天空大多是灰蒙蒙的。”苏光旭向记者坦言,“因为这样的主客观因素,梧桐镇是‘被逼出来的城镇化’。”
“让产业工人走向城市和让农民离开土地,这样的差别不言而喻。正是因为‘逼’,使得城镇化有了切实可行的基础。农民不是‘被上楼’甚至是‘被城镇化’,而是自然而然地需要城镇化。”苏光旭说。
拆迁:
上了楼日子怎么过?
即使有了“彻底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等先决条件,在从旧村迁入新区的过程中,梧桐镇有关部门从上到下仍然遭遇了种种困难。
今年5月“孝义市梧桐镇因拆迁出现自焚事件”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在城镇化过程中因强拆而损害农民利益的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一起将恶性事件强加于城镇化中的典型事件。”孝义市新闻办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这本来是一起因牛棚迁移事宜导致的纠纷,由于舆论问题再次在网民中形成了抨击城镇化的不良导向。
“上了楼日子怎么过,是这一过程中村民们最担心的问题。”从事基层拆迁工作的任立斌坦言。
“我们村仍有6户人家拒绝迁往梧桐新区。理由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担心不适应城市生活;二是希望多要些补偿款;还有就是一些五保户、孤寡人士原本是由村庄集体供养的,担心在新区如何居住。”任立斌说,拆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素有“天下第一难”之称。而整村拆迁由于涉及面广,水平参差不齐情况十分复杂,“有的拆迁户是老人,子女多,既要做老人的工作,还要做子女工作;有的一个院里住几户对象,只要一户不通就不行;再加上一些低保户、残疾人属于社会的底层,拆迁后掏不起钱购房”。
“我们对全村每一户都有一份详尽的调查资料,对村民所思所想做到心中有数,如有些人觉得‘先拆迁的吃亏,后拆迁的占便宜’,还有些拆迁户不愿意拆迁并不是不满意拆迁政策,而是自身家庭原因不愿意拆除老房子。为此,我们就需要在维护拆迁户的利益的同时,针对他们自身矛盾的特点,积极寻找解决办法,逐步推进拆迁工作。”任立斌说,在房价节节攀升的今天,面对要拆迁的住房,拆迁户承受着物质和精神上的两大压力,吵闹、骂骂咧咧的情况难以避免,“如村民王某,本人同意拆迁,但妻子和70岁的母亲接受不了,其妻为此几天不吃不喝住进医院”。
任立斌告诉记者:“在拆迁的过程中,平均每个拆迁户都要上门几十次,多数被拆迁户顾虑重重,对拆迁工作抵触情绪很大,持观望等待的态度。一开始入户时,有的叫门不开、故意躲避,有的冷嘲热讽、肆意侮辱,有的甚至准备以死相胁,扬言‘谁动了我的房子,我就和谁同归于尽’。”
任立斌介绍说,我们不把补偿当作“了断”,不把安置限于居住。新区入住以后,房屋、物业管理费、暖气费、水费、煤气费等都会给予一定补贴,全村村民的农村合作医疗费、基础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占用搬迁后宅基地的租赁费支付。
任立斌说,曾经有很多村民担心进城之后“收入没增加,生活开支更大了”,“现如今,除了原本在企业的工资收入外,村民还有宅基地福利、房屋的财产性收入以及诸如购买门店的经营性收入。梧桐镇的城镇化只会增加收入”。
资金:
没钱如何保障农民权益
某村村干部或者村集体在城镇化过程中侵吞征地款,从而强拆甚至导致集体恶性冲突——这样的新闻在现如今并不鲜见。
由此,如何规制基层干部在城镇化过程中的权与利,成为了保障农民权益的又一重要命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城镇化过程中,出事最多、最容易‘翻船’的就是乡镇一级的官员。”对于“出事”,苏光旭解释得很明确——侵害农民权益,化为自有利益。
对此,梧桐镇有着自己的思路。
“首先是公平买房——农村旧房置换新区新房,尽可能完成零支出购房。同时,新区房屋5年之内不得租赁,10年之内不得买卖,也就防止了一些人多买多占甚至是炒房。其次,旧村宅基地置换新区福利,企业根据宅基地的面积负担村民每年在新区居住的物业费、水暖电等相关费用。”苏光旭向记者介绍说,“最为重要的耕地补偿环节,梧桐镇主要为征地一次性补偿以及租地五十年的方式进行补偿两种政策。”
“现在多数实施租地方式,这样使得村民年年均有收入,防止了一次性补偿带来的挥霍甚至赌博等恶习,也防止了村干部侵吞补偿款。”苏光旭强调说,“对于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只能以租金形式补偿,一般根据村干部任期给付,也就是说村干部只能掌管任期内的集体土地租金。”
在未来的几年中,梧桐镇计划完成剩余超过两万人的城镇化工作。但是,资金问题制约着其前进的步伐。
苏光旭以梧桐镇为例说,建设新区过程中,学校、医院、道路等公共设施是保障农民在市民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这些一旦建设不周就会损害农民的合法利益,“但公共设施建设的承担者——乡镇一级财政是没有收入的,就需要借钱,目前梧桐镇的债务已经超过了4000万元”。
“没有资金是无法解决农民权益问题的。所以我建议应该扩充县权甚至是镇权,以完整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链问题。”苏光旭说。
对于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问题,梧桐镇即将面对的问题似乎并不只如此。
在采访临近结束前,中王屯村的郭大爷站在已是废墟的自家宅基地上,有些困惑地问记者:“宅基地补偿置换了企业给予我们的在新区的福利,但企业要是垮了怎么办?谁来给我们钱?”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