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家租赁”公司“坑”走萧山306名市民9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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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杭州萧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柴某、梁某、高某、邵某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五名被告人分别为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的经理或主管。
2009年的一天,萧山的李大姐去超市购物,在超市门口遇到一个小伙子,推荐保健品,并说可以去他们公司接受免费体检。这家公司叫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第二天,李大姐去了,还真被检查出不少毛病。在公司人员的宣传下,李大姐购买了一张880
元的消费卡。
邦家公司的业务员非常“热情”,经常和李大姐联系,还主动向她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业务员动员李大姐出钱给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回报率有20%。李大姐心动了,在该公司的一个又一个项目上前前后后总计投入了60多万元。在这个过程中,李大姐还找了同学跟自己一起投资。
2012年5月,邦家公司资金链断裂,李大姐不但利息没拿多少,连本金也拿不回来了。像李大姐这样的受害人在萧山共有306名。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2年5月期间,蒋洪伟(另案处理)利用其注册成立的广东绿色世纪健康产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先后在全国多个省市设立了88间子公司、分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81亿余元。
被告人陈某、柴某、梁某、高某、邵某在邦家公司萧山分公司担任经理、主管期间,在公司负责人授权下利用上述方式向萧山范围内的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以吸引投资,并直接从所吸收的投资中提成获利,至2012年5月,邦家公司萧山分公司向306名投资人吸收存款9077.92万元,并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931.19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五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犯罪,五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均是从犯。
庭审中,五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均表示认罪,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来源:每日商报
2009年的一天,萧山的李大姐去超市购物,在超市门口遇到一个小伙子,推荐保健品,并说可以去他们公司接受免费体检。这家公司叫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第二天,李大姐去了,还真被检查出不少毛病。在公司人员的宣传下,李大姐购买了一张880
元的消费卡。
邦家公司的业务员非常“热情”,经常和李大姐联系,还主动向她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业务员动员李大姐出钱给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回报率有20%。李大姐心动了,在该公司的一个又一个项目上前前后后总计投入了60多万元。在这个过程中,李大姐还找了同学跟自己一起投资。
2012年5月,邦家公司资金链断裂,李大姐不但利息没拿多少,连本金也拿不回来了。像李大姐这样的受害人在萧山共有306名。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2年5月期间,蒋洪伟(另案处理)利用其注册成立的广东绿色世纪健康产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先后在全国多个省市设立了88间子公司、分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81亿余元。
被告人陈某、柴某、梁某、高某、邵某在邦家公司萧山分公司担任经理、主管期间,在公司负责人授权下利用上述方式向萧山范围内的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以吸引投资,并直接从所吸收的投资中提成获利,至2012年5月,邦家公司萧山分公司向306名投资人吸收存款9077.92万元,并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931.19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五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犯罪,五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均是从犯。
庭审中,五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均表示认罪,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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