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交警队就地“开庭便利多
“没想到困扰自己一年多的交通事故案,在交通审判法庭半天就成功结案了。”安吉鄣吴镇老吴的家属切身感受到交通审判法庭“一站式”服务带来的便捷。
据了解,2011年11月26日,62岁的老吴骑电动车与陆某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的老吴经治疗在家修养了8个月,他要求赔偿误工费。但保险公司以相关法律规定“超过60岁原则上没有误工费”为由不予理赔。经人民调解多次未果。而老王希望拿到属于自己的误工费,另一方当事人陆某也希望早点结案。
县交通审判法庭于今年6月18日上午成立,当天下午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调解解决此事。
“因为此案主要是因误工费而迟迟未能了结,我们收集老吴实际务工的证据后,立即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老吴1万余元误工费,并达成协议,当天就支付了误工费。”接受此案调解的交通审判法庭法官王文武说。
如果放在以前,老吴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请个律师要花2500元,法院来回奔波至少3次。如今只要半天功夫,不花一分律师费就把一桩心事了结了。1起拖了一年多的交通事故案成功调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都很满意。
随着我县各类车辆的剧增,交通事故也相应增多,为提高交通事故处理质量效率,方便群众,减少当事人奔波,降低维权成本,我县成立交通审判法庭,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服务平台,“一窗口”办理、流程化服务,满足群众需要。
“像一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交通事故纠纷案,只要当事人口头起诉即可,我做个记录,当事人不用请律师。”王文武说,交警大队事故中心一楼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中部分案件调解他参与指导,相关案件材料、证据实现了联网共享,心中有数。万一行政调解、人民调解都不成,相关当事人即可到二楼交通审判法庭来调解,法官可迅速依法调解、审理直至判决。
据统计,交通审判法庭从今年2月底开始试运行3个多月,成功调解审理124起案件,结案标的403.3万元。交通审判法庭6月18日正式成立后至昨天上午,成功调解审理9起案件,结案标的22万余元。
来源: 安吉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