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换发教练员证手续
一、申请资格
(一)、新申领教练证的人员应具备高中或相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3周岁以下;5年以上安全驾驶年资,无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章记录。
(二)、原在职教练员换发教练员证应持有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核发的有效教练员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近二年内没有发生过负次要责任以上(含)重大事故或负主要责任以上(含)一般事故,没有严重违章和违反校纪、行规的。
(三)、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机动车驾驶基本理论知识和一定教学能力。
第二步: 办理流程
由本人提出申请,拟聘用的培训学校推荐,填写《浙江省机动车教练员申报表》,到市车管所驾驶员业务窗办理申(换)领手续,并参加教练员培训、考试,合格后上报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审批,核(换)发《教练员证》。
提示一:办理期限:新申领教练员证的人员培训时间为5天,在职换证教练员3天,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总队审批。
提示二:收费标准:考试费260元/人.次、报考费10元/人.次(未含教练证制证费及教练员培训费用)。
提示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二、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02年度汽车驾驶教练员考培发(核)证工作的通知》;(浙公交巡[2002]45号);
提示四:下载表格,请点击《浙江省机动车教练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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