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记满12分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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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交通违章记满12分复试手续
一、申请资格:
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含)以上的(一个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
第二步: 办理流程
步骤一、到市车管所驾证厅领取满分复试通知单;
步骤二、每周一、三参加为期二天的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教育学习;
步骤三、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直接预约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五个工作日后,到市车管所驾证厅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再次记满12分的,重新参加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教育学习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参加考试的,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撤销决定生效后,一年内不准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提示一:办理期限:考试合格五个工作日后领证。
提示二:收费标准:学习教育费按课时费标准收取、报考费10元、考试费260元(摩托车类考试费180元)。
提示三:办理依据:公安部45号令《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公安部46号令《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提示四:下载表格,请点击《公安交通管理满分考试通知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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