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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政策:电动车时速超20码须持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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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6

02/1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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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教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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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很多大理市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份大理州政府在当地媒体发出的公告。公告称,将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以及电瓶车(以下简称“三类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10月31日后,“三类车”的驾驶人员,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路。一场针对“三类车”的集中整治行动在大理州全面铺开。而整个大理州约有10万余辆“三类车”,其中电动车有3万多辆。

第二天,在大理市的各个交警大队宣传栏里,还出现了一张名为《关于大理州开展无牌无证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宣传提纲》的文件,同时,这份文件还被发放到一些市民以及市内所有电动车经销商的手里。

看到过这份提纲的市民都注意到,这次整治的核心内容,就是将过去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的“三类车”统一归口机动车管理,其中包括3万余辆已经上路行驶的各型电动车。

提纲上说,这些车辆不仅需要办理机动车所需要的相关证照,还需缴纳过去并不需要缴纳的税费,而驾驶这类车辆的人员,只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

时间过去近一个月,这次整治行动的效果怎样?又给当地居民带来怎样的影响?带着种种疑问,11月5日下午,记者赶往大理市,以期还原此次整治的前前后后。

  政策出台 “三类车”归口机动车管理

11月6日上午,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的宣传栏内,那张被晒得有些发黄的《宣传提纲》依然存在。

在《宣传提纲》中的第一个问题,就回答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对象——“把2007年10月8日前购买在用的‘三类车’,纳入摩托车和小汽车进行管理;将符合标准和安全运营条件的‘三类车’纳入摩托车和小汽车进行管理”。

该怎样界定“三类车”是否超标?提纲上也依然有明确规定:主要看车速、整车质量、动力、汽缸和人力脚踏行驶距离等。比如电动车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的都算超标,要纳入机动车管理;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只要汽缸容积大于30毫升、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大于7公里的,也要纳入机动车管理。

  引来争议 商家无奈群众争论

面对这份颇为详细的整治计划,有人反对也有人赞同。反对者中就包括有着切身利益的“三类车”经销商。

一直以来,大理市的“三类车”都是被视为非机动车管理的,使用者不需要驾驶证、不需要年满18周岁等。这一点,与此次整治行动中超标车“严格”的界定标准一起,成为市民争论的对象。

11月6日下午,在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许多“三类车”的使用者正前去咨询相关问题。在采访中,一些市民反映的问题是,“三类车”中的超标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后,要考驾驶证,很麻烦;而一些人则表示,孩子上学很辛苦才购买的,要是纳入机动车管理,首先是孩子还不到18岁,根本就不能考驾驶证。“不准行驶,那不等于白买了吗?”不少市民都对公告内容显得有些无奈。

“整治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太在意,没想到后来交警会执行得这样坚决,不仅上路收缴车辆,还联合工商一起上门一家家做工作,这时候我们才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11月6日中午,在大理市泰安路上经营一家电动车销售店的王宾,对此次整治可谓“怨言颇多”。

他说,他经销的电动车,都是通过国家检测,符合国家标准才进店销售的,可现在大理州出台的这个规定,却让他那些原本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夜之间却变得不符合标准了。

“我店里有11款车,现在符合标准的却只有1款,剩下的车不仅卖不了,将来还可能被全部没收,我一个月下来至少损失了20万!”王宾说,目前他已经联合了几家电动车经销商,准备一起写信到交管部门,希望能放宽整治范围。

实施一月 当地车主观望整治

尽管有市民表示反对,然而从10月8日开始,大理州交警部门,还是严格按照《宣传提纲》上的相关内容,对“三类车”进行整治。如今一个月过去了,此次整治的效果又如何呢?

11月6日下午6点,正是大理市各条街道上人流最多的时候,各种车辆在道路上夹杂前行,一片繁忙景象。这其中,就包括一些属于“三类车”范围内的车辆。

在大理市最为繁华的建设路口站了半个小时,大约有20辆电动车从眼前驶过,然而奇怪的是,这样多的电动车里,仅有一辆挂的是符合此次整顿标准的机动车牌。

下班正往家赶的市民刘先生,骑一辆上海立马牌电动车。拦下来一问,才发现他的车已经属于严重超标范围:车子最快时能跑40公里,车身重量约为60公斤,而电机功率也达到了500瓦,与规定的240瓦相去甚远,而这辆车却有正规的发票和厂家的质检商标。

向他提及办牌的事情,他表示自己还要观望一阵,暂时不会办理,主要原因还是觉得“不合理”。“我不想上牌,以前这个车买的时候就是想当自行车用的,现在却要缴跟机动车一样的税,还要考什么驾驶证。谁听说骑自行车还要考证的?有可能的话我可能永远都不去办牌,除非规定更合理一点!”

大理市交警一大队事故科有关人士表示,在目前的条件下,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却还要按非机动车来处理,这让交警监管非常难。一般情况下,只要电动车不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一般都不会进行处理。况且,即便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超速行驶,民警既难判断,又没有处罚的依据。而如果按照目前的整治标准实施后,电动车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好局面将改变,电动车这种马路“新杀手”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交管部门 10万“三类车”九成多超标

大理州共有多少超标电动车在使用呢?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领导介绍,根据初步调查,大约有3万多辆。

据介绍,目前,整个大理州约有10万余辆“三类车”,其中有1/3的使用者是中学生,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但在“三类车”中,超标的却占到了9成多。

根据大理州政府发出的公告,开展“三类车”的整治行动时间是10月8日至12月31日,要求在大理销售“三类车”的销售商,要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属超过标准的。10月1日前自行与供货商协商退货,10月1日后仍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登记。

公告还要求,10月31日后仍驾驶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解体,并按规定上限处罚。

今年上半年的大理市城区交通事故当中,八成以上的交通事故都跟“三类车”有关。为了规范管理,出台了公告,并分阶段实施:9月30日前,主要宣传动员及销售企业自查自纠,引导广大车主主动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10月30日前,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两种车”,一律暂扣,上限罚款;符合机动车管理,却按非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将收缴解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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