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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驾驶员持假驾照申请到真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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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

02/12

2010

来源
好教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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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保山市龙陵县发生了一件蹊跷事,一名驾驶员用假驾驶证竟然申请获得了真《道路从业资格证》、《客运准驾证》。

  伪造驾照开客车

  乘坐云M19964中型普通客车的18名乘客也许谁也不会想到,开了一年中巴车的胡某,驾驶证竟然是伪造的。10月7日,当胡某驾驶的中巴车途经保山市龙陵县龙河公路K2+200米处时,被民警现场查获。

  据当地警方透露,10月7日,执勤民警在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时,一辆牌照为云M19964的中型普通客车由河头方向向县城方向驶来,正在执勤的民警立即示意该车接受安全检查。当民警检查到驾驶人胡某的驾驶证时,发现其驾驶证正证与副证记载的信息不符,执勤民警立即启用警务通对该证进行比对核实。经过比对,证实胡某使用的驾驶证系“C1”类驾驶证,而按照法律规定,驾驶营运中巴车需要“B1”类驾驶证。也就是说,胡某根本没有驾驶中巴营运客车的资质。

  驾驶人胡某交待,他是龙陵县龙山镇河头村人。2008年7月,他得知,同村村民黄某购置了一辆载客19座的普通客车,车辆挂靠在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龙陵客运分公司。黄某需招聘一名客车司机。为能应聘,胡某到德宏州芒市用2000元人民币从一名叫“麻赌”的人手里非法购得一本伪造的“B1”类驾驶证。购得此证后,胡某又凭该证向运政部门申请了《道路从业资格证》,之后又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了《客运准驾证》。2008年8月,胡某正式成为车主黄某聘用的一名客车驾驶员。

  10月7日,龙陵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留了胡某驾驶的客车,车上所载的18名乘客现场进行了卸客转运,胡某也受到了行政处罚。

  运政部门:不具备驾照辨伪技术

  胡某持有B1类的假驾驶证,为何还能合法取得《道路从业资格证》、《客运准驾证》呢?带着诸多疑问,10月10日,记者采访了保山市交通运政管理处,该处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科董伟科长说:“一般在申请《道路从业资格证》、《客运准驾证》时,我们只能对当事人所提供的资料完整性进行核查,至于真伪就很难辨别了,主要是我们不具备驾驶证的真伪辨别技术。

  他说,驾驶员在申请时,还需要填写《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驾驶经历查询表》,表格上有当事人的签名,签名就代表着应该承担责任,所以我们把当事人签名作为一种法律责任来看待。”董科长还认为,在办理《道路从业资格证》、《客运准驾证》之前,还必须有驾驶证档案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出示的证明。因此,持假证可办到《道路从业资格证》、《客运准驾证》的责任并不在运政,运政部门仅仅是查看当事人所提供的资料完整性而已。

  之后,董科长打开了运政查询内网将胡某的姓名输入,在网页上所显示的诚信考核历史记录为:“驾驶证所属地区:德宏州;培训单位:德宏州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专业大类: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主要资格: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考试时间:2008年7月14日;发证机关:德宏州运管处;发证日期:2008年7月23日;有限期至2014年7月23日;资格证号:5331000010008008886。”

  蹊跷的回函

  记者从保山市交通运政管理处拿到了一份2008年8月13日,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龙陵客运站给德宏州车辆管理所的《关于商请查询的函》。函上显示:“兹有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龙陵客运站拟聘用驾驶员胡某驾驶营运车辆。按照交通部令第十四条第6款规定,已聘用或者拟聘用的驾驶人员,需持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需要请贵单位帮助查询胡某的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三年内是否有肇事记录。查询结果请加印章。”

  蹊跷的是,这份《函》发出去之后,还真有回复。函的下端盖有“云南省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专用章(2)”专用章上压着这样的几行字“经查询该驾驶员B1证认可,初领取时间2005.3.1,三年内无肇事记录……”

  对于那份回复到底是不是德宏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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