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车,遭遇“潜规则”
“潜规则”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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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清‘潜规则’,让每一个学车人都能很好的完成培训和考试,顺利的取得驾照。”据成都市交委交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该《办法》,学员认为驾校方(包括教练员、工作人员)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时均可进行投诉。而驾校应当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来处理学员投诉,而且对学员的投诉必须在5日内进行调查了解后作出处理,并按规定时限回复。学员可以投诉的内容包括不签订合同、有欺诈行为、乱收费、索要钱物或要求宴请和消费性娱乐、侵害学员人身权利或骚扰学员等。”交委交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驾校如果对学员投诉措施不力、处理不力、整改不力导致学员多次投诉、重复投诉的,将对当事驾校及教练员处以停业整顿、停止执教等处理。
统一合同格式
十余种情形可退费
除了投诉处理办法的实施,我市驾校也将采用统一标准的格式合同。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62所驾校,每所驾校的合同均不相同,五花八门且不规范的合同,造成了各类“霸王条款”的滋生。“统一的格式合同出台后,将有效避免霸王条款的产生。”该负责人表示,统一标准的格式合同目前为推荐使用,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如行业和市场反应良好,拟将在全行业推广。
据了解,统一的格式合同上,再也看不到“学费一次交清,不再退还”之类的不合理约定,而是权责明确的退费规定。在10余种退费情形中,对学员最有利的是,如果因学员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培训协议的,学员最多只需支付100元违约金,而驾校有违约行为并拒不纠正时,学员可要求终止协议,并拿回全部费用。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记者 刘文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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