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科目三考试驾考新规变化细节讲解
成都科目三考试驾考新规变化细节讲解,成都学车科目三如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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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和评判有变化项目较多,其中变化最大的就是多处新增:“未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另外,考试过程中多处评判标准由原来扣10分修改为不及格。
在考试项目操作上新增多处“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要求。其中包括:起步,需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变更车道,需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
靠边停车,需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需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选择合理时机。
超车,开启左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选择合理时机;超越后,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
掉头,观察前、后交通,确认安全后减速或停车,开启左转向灯、掉头。
在考试评判中,通用评判,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由扣10分修改为不及格;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 即转向,由扣10分修改为不及格。
靠边停车,新增“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雨50cm,由扣10分,修改为不及格。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新增“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不及格”
最后一点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的变更内容:
题库数量增加,最后10题为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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