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驾校考试项目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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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驾驶证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交通法规及相关驾驶知识、科目二场地驾驶、科目三道路安全驾驶及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共四项。
科目一考试项目
科目一考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
合格标准:
科目一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科目二考试项目
小车科目二考试内容为:倒车入库、坡道起步和定点停车、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五项必考。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内容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合格标准: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科目三考试项目
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线驾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16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
合格标准:
1、报考大型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
2、报考其他准驾驶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科目三之后的一门文科考试,主要考察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该文科考试路考合格后一天内进行,可无限次免费考试。
关于补考:驾考中科目二和科目三(长途和路考),都将有五次“正考”和五次“补考”的机会。其中每次参加考试时,都可同时有一次“正考”和一次“补考”机会,两次不过需重新约考,共可约五次。其中任意一次机会通过即算作合格,若累计十次均未通过,则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一考试项目
科目一考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
合格标准:
科目一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科目二考试项目
小车科目二考试内容为:倒车入库、坡道起步和定点停车、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五项必考。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内容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
符合下列规定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科目三考试项目
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线驾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16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
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分别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下列分值规定的
1、报考大型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
2、报考其他准驾驶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科目三之后的一门文科考试,主要考察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该文科考试路考合格后一天内进行,可无限次免费考试。
关于补考:驾考中科目二和科目三(长途和路考),都将有五次“正考”和五次“补考”的机会。其中每次参加考试时,都可同时有一次“正考”和一次“补考”机会,两次不过需重新约考,共可约五次。其中任意一次机会通过即算作合格,若累计十次均未通过,则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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