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学车后买单,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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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近日晚报报道,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引导下,我市温州冶金和乐清畅达等两所驾校推行“先学车后埋单”的驾培模式,即:学员在科目二、科目三的学习时,不但可以自主选择教练,还可以在觉得不满意时,“炒”教练鱿鱼,拒绝埋单。
当下的驾培模式,学员有苦说不出的地方很多,比如,粗暴教学、多人一车、随意加收费用等等。更有甚者,个别不良教练员席卷学员学费之后人间蒸发,这样的报道也屡见报端。所以,我市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出手,引导这两所驾校率全省之先推出“先培训、后付费”的驾培模式,并且引入类似淘宝的评价体系,不满意就给差评和不埋单。对此,人们没理由不大赞一声“好”。记者在报道时,也情不自禁用上了“亲”这个充满消费者尊严的词。
可是,驾校培训毕竟不同于淘宝购物,想退货时就能够把“货物”原封奉还,培训完了再不埋单,教练已付出劳动怎么算?如果仅凭学员一个“不满意”,辛苦付出就付之东流,哪个教练肯善罢甘休?而且,每个人对“满意”的定义和要求不尽相同,“不满意”的标准该是什么?再者,就像淘宝催生了职业差评师那样,“不满意就不埋单”之下,说不定也会催生使用“不满意”恶意逃费的学员,这又该如何应对和防范?所以,“先培训、后付费”看起来很美,到了实际操作的时候,不确定的因素很多,潜在的困难和风险也很大,也就没那么方便落地。或许这就是为何这种模式的推行,并非驾校的主动,而是上级部门的“引导”。
教练和学员原本就是市场交易中相互平等的主体,只是目前由于一些因素——主要还是由于监管的不到位,学员暂时居于弱势地位。这时,政府有关部门,适当在学员这边加一点砝码,促使天平的平衡,十分有益也是职责所在。然而,如果追求一时效应,直接运用行政手段让天平倾向了另一个极端,未免矫枉过正,也不利于市场的有序发展。
其实,要“规范驾校管理”,除了加强监管之外,或许还得根据实际问题,提供一些服务,比如,针对大多数教练教学粗暴的问题,组织对他们进行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教学技能技巧方面的培训与考核。有时,着手于解决具体的小问题,效果会更有效,影响会更深远与持久。
转自: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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