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6月1日出新规 治理驾校乱象有高招
针对福州驾校的各种乱象,福州市政府近日将出台《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办法》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办法》对驾校的各种不靠谱行为都作了哪些规定。
搜驾网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近日将出台《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办法》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乱收费,教练教学质量等各种乱象进行了规定处罚。例如:向学员变相加收培训费用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教练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未随车教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等。
乱象1 教练热衷挂靠 学员投诉驾校不认账
案例:“我去年在仓山一所驾校参加培训,找教练报名学车,不想车没学成,学费退不了,教练也联系不上。”昨日,市民陈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在福州90%以上驾校默许教练挂靠,只要教练有教练证,有教练车,找驾校挂靠都不难。对教练来说,他们多挂靠一所驾校,每个月学员的驾考名额就能多几个,这直接跟他们绩效收入挂钩。部分驾校甚至将招收生源的工作主要放给教练来做,出现挂靠教练代收或者私收学员学费的违规行为,但许多驾校却不认账。
对策:《办法》规定,驾校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教练员,并按照教练员从业资格证核定的范围安排教学活动。教练员应当遵守驾培机构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驾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或未出具培训收款凭证的;不履行培训协议的约定,向学员变相加收培训费用的;不按规定使用学时系统的;未按规定组织培训的。
对驾培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聘用未取得教练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教练员的;未按规定装置教练车的;未如实填写培训记录的。
乱象2 教练缩短课时 培养了“马路杀手”
案例:昨日,福州市民赵先生说,他今年初在五四北一所驾校培训时,教练主要教他们怎样记住“点位”来应付考试,有关技能方面的训练很少,“上个月拿到驾驶证了,现在都不敢上路行驶”。
据了解,目前驾校培训模式多为“一个教练带多名学员”,由教练自行安排各项学习课程。教练是否安排学员学习,学习课时是否足够,学员是否有资格参加考试,大部分教练说了算。这种培训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培养了不少“马路杀手”。
对策:《办法》指出,驾校应当配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管理系统,培训学员实行学时制,建立学时预约制度。驾培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应当包括学员登记情况、培训合同、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保险单和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内容。
由驾培机构培训的学员,驾培机构应当建立学员科目结业考核制度,如实填写学员培训记录,并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查备案。
对未按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的;未随车教学的。
乱象3 路考没过要多缴费 吃饭送礼必不可少
案例:据悉,目前福州一些驾校还存在“中途乱加钱”的行为。部分路考补考的学员除了要交190元补考费,还要交300元~500元的“燃油费”。
不少学员还认为,吃饭送礼必不可少,虽然报名的时候,驾校反复强调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但事实上,在练车后期不少教练会带学员去闽侯、连江等地的公路路跑,每次教练都会向每个学员收100~150元不等的路跑费,这些路跑费还不包括路跑完后请教练吃饭的费用。
对策:《办法》规定,培训费由驾校收取,向学员出具收款凭证。驾校在与学员约定的有效培训期限内不得变相向学员加收培训费或其他费用。教练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对学员的投诉,驾校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其列入不适岗名单,停止其教学工作:擅自收取培训费用的;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乱象4 办驾校门槛低管理比较混乱
案例:福州驾校业刚兴起时,开办驾校门槛低,有5辆教练车,租一块场地,请三五个教练,一所小驾校就成立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福州有80多家驾校,教练车3900多辆,教练4000多人。一些驾校管理混乱,不少学员被“坑骗”。
对策:《办法》提高了办驾校的门槛,对新申办的驾校,其教学场地应为自有土地,应当配备自有教学车辆100辆以上。之前设立的驾校,在已取得的许可期限届满后重新申请许可的,其教学场地应当为自有土地或者依法租赁的土地;租赁土地的,租赁期不得少于6年。城区及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的驾培机构应当配备自有教学车辆100辆以上。
来源:搜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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